三明支持闽清灾后农村住房援助组工作情况

http://www.mqxww.com  2016-09-11 20:09:30   来源:县灾后农村住房分指挥部

根据省住建厅的安排,719,市政府抽调市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及将乐、泰宁县住建、国土部门和泰宁县农机中心、将乐县万安镇等曾参与从事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干部,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三明市支持闽清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业务援助组,援助组共11人,由市政府办王冬副主任带队,于720日上午前往闽清县开展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援助工作。722日,应省住建厅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市委组织部通知原前往闽清县援助组工作的3人(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科长马昌星、将乐县万安镇党委书记许惠勇、泰宁县农机管理中心主任周业昌)继续并入福州市支持闽清灾后重建工作组,参与闽清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就援助组近期工作成效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近期工作情况

1、初拟《闽清县“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援助工作组到达闽清县后,立即与闽清县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对接,要根据闽清县要求,帮助指导拟定《实施方案》,在闽清县《实施方案》初稿基础上,参照2010年我市将乐、泰宁县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结合闽清县实际情况,制定《闽清县“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交县分指挥部研究,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及征求受灾乡镇领导干部意见后,经县政府2016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725日出台并下发《闽清“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梅政办[2016]80号)文件,明确了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重建方式、扶持方式、实施步骤等,制定了优惠政策,提出了工作要求,为闽清县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拟定《闽清县“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政策要点》。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灾后重建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效率,根据《闽清“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梅政办[2016]80号)文件精神,结合闽清县工作实际,在分指挥部的领导下,着手拟定《政策要点》宣传提纲,以问答的形式,对重建对象确认、重建方式、建设标准、扶持政策、建档立卡等方面工作要点进行详细解读,经分指挥部报请县指挥部同意,下发乡镇、村领导干部内部掌握。

3、协助拟定《关于提请研究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问题的请示》。针对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如特殊类型重建户的确认、重建房屋建设标准、宅基地面积确定、城镇居民扶持补助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分指挥部研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及省住建厅协调解决。

4、协助开展农房灾后重建政策宣传。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宣传。720日晚上援助组到达闽清县后,应县指挥部要求,在指挥部召开全县灾后重建工作会上,市民政局人员针对我市2010年农房灾后重建工作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重建户确认注意事项,国土、住建部门人员针对宅基地审批使用环节、规划选址和建房标准,将乐县万安镇人员针对灾后重建,从树立信心、抓住机遇和灾后集中重建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方面等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二是深入乡镇开展重建政策要点讲解。727日、731日晚,应坂东镇、白樟镇领导要求,分别前往两个镇,就闽清县农房重建政策要点及重建工作中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解。在会上,对镇、村领导干部提到的重建户认定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对现场提出的问题无法答复的进行搜集,并提交分指挥部研究,待明确后给予答复。

5、制定农房灾后重建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2010年农房灾后重建工作经验及闽清县农房灾后重建实施步骤,主动提交《闽清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材料,详细列出每个月的工作重点和步骤,经分指挥部讨论修改后,作为指挥部作战图,上墙张贴。

6、协助做好其它事项。一是积极参加分指挥部每天召开的工作组汇报会及县指挥部召开的相关重建工作汇报会;二是积极协助分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重建工作简报》刊物的宣传;三是协助分指挥部做好集中重建点规划选址论证工作,对选址、征地、安置方式、户型安排等提出建议;四是协助分指挥部做好接待重建户随访问题的解答及有关信访工作,为重建户提供政策咨询;五是指导县民政局做好重建户摸底排查报表制定及重建户“一户一档”的建档立卡工作;六是随行分指挥部领导到坂东、塔庄、三溪、省璜等重灾乡镇察看重建点选址方案及灾民过渡安置点的生活,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及安置点灾民的后续转移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是听从福州市支持闽清灾后重建工作组的安排,认真完成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闽清县灾后重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市里要求,做到“帮上忙、不添乱”,认真听从县分指挥部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安排:

1、协助做好重建户的汇总审核确认,严把政策关口;

2、协助起草及指导乡镇做好与重建户签订重建协议、购房货币补助协议和拆除旧房、退宅还耕等协议;

3、协助起草县与各乡镇需签订的重建工作责任书;

4、协助制定重建进度月报表、旬报表、周报表等表格;

5、协助制定统规统建点、统规自建点选房分房方案;

6、协助制定建材供应和价格管控、质量监督方案;

7、指导重建户“一户一档”材料的搜集整理;

8、提出重建点竣工验收、重建户搬迁及扫尾工作需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