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qxww.com  2016-06-15 09:53:53   来源:中共闽清县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8月26日至9月29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对闽清县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3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视意见反馈之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将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通过深入学习和深刻反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深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也充分认识到巡视既是一种很好的体检,也是很好的教育和提醒,明确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对待。确定了按照“认真对待、要求明确、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整改彻底、追责到位、便于核查”的原则,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一改到位、建章立制、长抓常新。通过层层宣传贯彻和广泛教育,促进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整改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在60天的集中整改期限内,先后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县委书记率先履责,亲自动员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整改带动,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也纷纷主动担责,形成了层层传达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联动机制,促进了整改合力的形成。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县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一研究梳理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确定了3个方面19个整改事项和60条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做到立整立改。特别是针对土地使用出让、工程建设、财政资金监管、违规发放津贴,违规兼职取酬、切线改非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准症结,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同时,加强督查促进,保证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四是严肃执纪,强力追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整改问题特别是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成立4个调查组,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了16起案件,处分40人。县委常委会3次研究追责问题,问责处理5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片。

  五是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县委把违规违纪的问题编写成剖析材料,印发各基层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建立了云龙后垅、水口等两个廉政教育基地,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广大干部进行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邀请领导、专家授课,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利用短信、微信、内部办公平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篱笆”,共建立健全了17项制度。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三个方面存在的19个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部署和督促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有力,对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2015年底由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16个乡镇24个县直单位开展检查考核,下发“问题清单”,督促被考核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今年年初,县委主要领导与16个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机制和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年中、年底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2016年2月2日,我县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共梳理汇总出各乡镇党委书记在落实“四个亲自”、“五抓五看”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34个,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对照存在问题,扎实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制度,强化联系和指导,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推动《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对59名新任及转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知识测试、组织撰写任前对照检查材料,由县纪委书记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他们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知规明纪、遵规守纪,做到职务职级和思想认识双提升。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制定出台开展廉政谈话规范性制度文件,规范谈话内容,加密谈话频率。下发《闽清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闽委办发〔2015〕52号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委主要负责人和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职责。对县委“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约谈的方式、内容进行了规范。2016年3月,制定并印发了统一规范的主体责任约谈记录表,要求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约谈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使廉政提醒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4月底,全县四套班子领导共针对有关乡镇、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开展约谈46人次。同时,于4月下旬对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上莲乡、广电局两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2.关于“支持县纪委‘三转’的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及时”问题。

  一是全力支持县纪委“三转”,及时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及成立“闽清县纪委清风基地”。2015年下半年以来,新配备6名纪检组长、3名室主任,选拔2名优秀跟班人员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 3月28日县编委会批准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及成立“闽清县纪委清风基地”,增加了5个编制。3月30日,调整方案已获县编委批准,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制定“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县委已审定同意,并以县委办名义行文下发。目前,人员正在物色、考察、报批中。派驻县直部门的纪检组组长待市纪委统一部署后,即予以落实。

  二是重新拟定“三定”方案,增加机构人员编制,人员逐级报批、逐步到位。已对全县干部职数、编制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分析、核对,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纪委派驻工作,确保编制到位、职数到位、人员到位。

  三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整合司法、审计等部门力量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健全执纪执法机关情况通报制度,对已查实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3.关于“县纪委主业主责不够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规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突出主业主责。3月9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三转”的通知》,所有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均已调整到位,不再分管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其他业务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也不再分管财务、行政后勤、基建等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工作。

  二是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力度的督促、指导和考核。出台了《2016年度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绩效管理考评方案》、《2016年度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纪委)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等文件,强化对基层纪检部门查办案件的考核。

  4.关于“纪律审查力度偏弱”问题。

  一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县纪委突出主责主业,加强审查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追责力度。2015年以来,全县新立案件96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9.8万元。

  二是3月15日至4月15日,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开展“落实惠民政策、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并加大追责力度。今年以来,查处了省璜镇计生副镇长林勤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生育关怀”项目中发放给计生困难户的毛脚鸡鸡苗占为己有,价值2.61万元;查处了塔庄镇斜洋村两委套取6.9万元村集体资金用于餐费开支,村支部书记黄开声、村主任黄守良等7名两委成员私分林业抚育补助款的典型案件。

  5.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和加强阵地建设。充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2016年元旦期间,开通了“梅邑清风”微信公众号,实时宣传闽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和成效,释放传递廉荣贪耻的社会正能量。举办了“清廉闽清”书画摄影作品展,展出书法、摄影、绘画等作品62幅,共计30个部门和单位1000余名干部到现场参观学习。建立了云龙后垅农村基层廉政教育基地、池园廉政文化走廊、家规家训馆、水口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围绕城乡低保、惠农补贴、造福搬迁、保障性住房、粮食补助、拆迁补助、一事一议补助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排查出各类问题线索34个,督促完成整改33个,发现涉及违规违纪问题1个。严肃查处了雄江镇梅台村、梅雄村16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对县、乡、村三级审核人员予以问责,党纪立案审查5人,诫勉谈话3人,责成雄江镇政府行政处理1人。

  三是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实现廉政责任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提升农村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6.关于“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违规用地”问题。

  一是葫芦门水库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问题,已于2015年8月27日完成审批(闽政文〔2015〕311号)。横五线建设用地报批问题,已于2016年3月25日完成审批(闽政文〔2016〕92号)。

  二是在全县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排查,强化项目用地报批等要素保障。同时,制定出台了项目容缺审批的实施意见,切实规范容缺审批的相关要求。

  7.关于“个别宗地出让存在排他性,公园配建方式不当,涉嫌为开发商谋取利益”问题。

  一是针对该宗地出让不够规范的问题。该宗地的土地出让已严格按照省委办[2014]18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程序公开拍卖出让。出让不够规范是因该地块规划没有考虑宗地完整性,导致出具规划指标不够规范,拟对县规管办副主任林诗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针对公园配建不当问题。鉴于公园为无偿配建,应由开发商继续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完工后交由县住建局组织验收。公园建设投资额由住建部门会同开发商共同委托有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结算款进行严格审核,若投资额不足约定的1200万元,开发商应予以补交差额部分的投资额。对于公园中主要为该住宅小区服务的(如电梯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等费用),该部分建设费用均由开发商自行承担,不列入公园决算内容。

  三是为保证整改彻底到位,根据有关土地出让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并邀请省市国土、规划等行业部门及专家对整改方案进行指导把关,亦与开发商达成初步共识。今后,我县将引以为戒,加强干部业务学习,对所有的经营性用地出让严格把关,对出让宗地应整体考虑,一次性出具完整的规划指标后整体出让,确保土地出让合法合规。

  8.关于“BT项目违规操作,提前支付回购款,无形中为项目投资人谋取了巨额利益”问题。

  一是将横五线白樟镇溪南村至白中镇里洋村段公路工程BT项目提前支付的第一期回购款,按提前支付的时间以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定期(半年)存款利率计算利息(22.3808万元),责成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付款单位支付,并签订补充合同。

  二是将新城关小学BT项目提前支付的回购款,按提前支付的时间以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定期(半年)存款利率计算利息(18.5447万元),责成福建海峡金岸建设有限公司向付款单位支付,并签订补充合同。

  三是鉴于该损失已挽回,为吸取教训,拟分别给予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如青、白金公司副总经理张立钦诫勉谈话。

  四是今后将加强BT合同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及时查漏补缺,同时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9.关于“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未采用公开招标”问题。

  一是对于316国道、202省道、124县道、125县道等相关路段改造工程统一委托给福州市公路局代建问题,以上工程属于公路养护项目,参照《福州市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可委托福州市公路局代建。目前以上工程均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完成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是对于梅溪新城安置区项目建设工程直接指定给福州市建筑设计院勘察设计问题,当时主要考虑该项目系被列入2012年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项目,且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必须在2012年12月之前动工建设,同时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2010〕64号和〔2007〕15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在设计费5-8折之间可直接委托国有事业专业性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因此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为了能在2012年12月之前动工建设,参照市政府的做法,在设计费6折以下的情况下,采用直接委托具有良好信誉、实力雄厚的市设计院进行设计。

  三是我县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管理办法,制定项目招标审查制度,对项目建设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大审计和追责力度。同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巡查、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开展项目建设。

  10.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部分项目存在超概算”问题。

  一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拟给予宝新工业园区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吴连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池园镇党委书记黄建恒、时任池园镇镇长叶国勋诫勉谈话。给予县房管所原书记高本生、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如青、县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思炜诫勉谈话。

  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过程跟踪审计。3月15日至4月15日,由县纪委牵头,督促全县2013年至2015年立项的33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合同履约、建设进度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共梳理排查出各类不规范问题26个,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了分类处理。

  三是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闽清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完善各相关制度,特别是严格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报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图纸会审交底制度,严格控制过程签证和重大设计变更。加大对未经审批超合同价、超概算项目建设单位的追责力度。

  11.关于“违建监管缺失、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按照原省政府领导来梅调研时群众反映学林天下项目将架空层隔断违建问题,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处理情况,先退款后拆除整改。若无法执行,由执法部门或小区业主作为诉讼主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我县已对学林小区开发商进行约谈协商,对业主全面摸底征求意见,力争1年内处理到位。

  二是持续深化“两违”整治行动,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从原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黄招强利用职便多次收受违建房户财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反面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开展了“两违”整治专项行动,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全县今年以来已拆除“两违”面积11.49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43%,腾出占地面积10.37万平方米,拆后利用土地面积约2350平方米。

  三是建立城乡“两违”整治长效机制,落实镇、村“两违”整治责任制,建立网络化的巡查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两违”零增长。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城管力量城乡全覆盖。加大媒体对违建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违建必拆、违法必究、公平正义的导向,形成浓厚的“两违”综合治理氛围。

  12.关于“旧村复垦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予时任省璜、上莲、云龙、金沙、塔庄、三溪、桔林等7个乡镇乡镇长诫勉谈话。

  二是加大涉农资金违规查处力度。深刻吸取县农业局原局长刘宜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专项排查,查处了三溪乡鼓舞村原党支部书记许传贞、报账员许余江骗取土地补偿款33800元和34138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典型案件。查处了原东桥镇副镇长杨克良对申报地质灾害补助相关材料不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留党察看并行政撤职等典型案件。

  三是抓紧开展专项整治。3月15日至4月15日,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开展了“落实惠民政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摸底核查。

  四是加大过程监督。县审计部门已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跟踪,并将审计结果向人大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县财政、审计、农业、国土部门组织抽查组按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旧村复垦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再进行复核,严格审查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法、有效。

  五是抓好规范整改。通过开展全县排查,要求旧村复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所有乡镇,用2至3年时间每年从县乡财政分成款中列支资金进行退出置换。

  六是做好建章立制。2016年1月11日已出台《闽清县本级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同时制定出台了《闽清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不规范的旧村复垦资金退出置换方案。进一步加强镇村财政资金管理机构,确保全县16个乡镇人员到岗、监管到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一些单位和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摸排督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督查组,对全县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督查。3月15日至3月22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3月23日至4月15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督查组,对全县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没有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将严厉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是开展全面思想动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形式,教育引导相关人员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及时调整心态。对未清人员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其负责人对未清退相关人员做好思想工作。对个别违规发放津补贴已使用且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干部职工,可在一年内分期清退完毕。

  三是进展情况。经摸排共发现发放津补贴共计877960元。截止2016年4月21日,共清退869710元,未清退8250元(共涉及两人)。两人中,吴为武(已故)未清退2250元;许建流未清退6000元,因其于2011年7月退休,距2013年10月已满两年,不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故吴为武、许建流不予清退。今后将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关于“有的单位存在公款吃喝、同城接待,个别单位公职人员公款旅游、一些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肃追责。查处了县糖酒公司经理杨健和副总经理兼会计陈忠顺公款吃喝违纪问题,分别给予杨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忠顺警告处分。查处了三溪乡溪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延启、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张兰全公款吃喝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张延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兰全党内警告处分。查处了县物资公司总经理唐亮等5人公款旅游案件,分别给予唐亮党内严重警告、行政免职处分,黄梅等4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二是抓好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季度,我县3次组织10个督查组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廉洁纪律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各类问题7个,下发通报1份,诫勉谈话2人,党政纪处分1人。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我县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组,对全县公车使用、公款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查处公车私用问题1起,责令解除劳务关系1人,诫勉谈话2人。查处了闽清县城关中学党支部副书记钱远萍仍然违规使用原超标办公室的问题,查处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王海私用警车的问题,并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问责。

  三是建章立制,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补缺补漏。制定出台了《闽清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15.关于“作风不实等懒政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修订完善会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简化会议程序,能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一般日常性工作采取县领导工作建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减少会议数量。会议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

  二是持续改进作风。深化“四个万家”“包挂联结”“企业服务月”等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完善县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机制,优化县级领导结对帮扶、包挂联结等工作方案,3月份集中开展县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调研活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企业服务月”活动开展以来,共摸排县重点企业、骨干企业共101家。县领导共走访企业139家,收集汇总企业提请解决的问题75条,已全部办结,另外提请市里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2个。坚持信访局节假日开放,及时接纳群众来访来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案件的调处化解。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办理。

  三是打造优良政务生态。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通过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生态。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入驻34个审批服务部门及单位,入驻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共有677个,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结承诺制度,推行网上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今年第一季度入驻单位办结总件数47866件,办结率100%,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8.4%。由县效能办牵头,加大“庸懒散”、“中梗阻”、“体外循环”等现象的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效能问责2人次。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6.关于“领导职位空缺多,干部配备不及时”问题。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利用县乡集中换届机会,着重从基层一线、重点项目、艰苦岗位选人用人,抓紧配备空缺岗位,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2015年下半年,县委对乡镇班子进行了集中调整,共调整科级干部75名,其中:平级调整45名,提拔正科级干部18名,提拔副科级干部12名。2016年至今,县委对县直科级班子进行集中调整,共调整科级干部120名,其中:平级调整67名,提拔正科级干部18名,提拔副科级干部35名。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党政正职以及重点空缺岗位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1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取酬”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2015年9月29日下发了《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通知》,2015年12月11日和2016年3月5日两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兼职取酬清理清退工作的电话通知》,明确要求在2016年3月15日前全部清理清退,有困难的部分同志,限一年内清退完成。

  二是3月23日,县里成立了督查组,进行全面督查和动员,经再次核实认定,全县违规兼职取酬的干部共领取报酬1094296.75元。截止2016年4月21日,已清退违规兼职薪酬752824元,未清退341472.75元。未清退的罗仁来等8人已提交分期报告,要求分期分批,一年内退完。今后严禁兼职取酬,对拒不清退兼职报酬的人员移交县纪委处理。

  18.关于“对到龄切线改非、退居二线的干部疏于管理”问题。

  一是2016年2月24日,县委制定下发了《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加强“切线改非”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梅委干〔2016〕17号),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切线改非”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树立干部工作的纪律规矩,并创造条件,让回岗人员安心工作,发挥作用。

  二是3月15日、3月23日先后两次抽调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相关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切线改非”干部所在的46个单位(乡镇)进行专门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落实管理制度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参加原单位正常考勤的,一律依照干部管理规定按旷工处理。

  三是截止2016年3月15日,91名“切线改非”对象除1名外其余90名已全部到岗,并安排了合适的岗位开展工作。(其中杨敏周2006年5月抽调福建省住建厅驻江西省办事处工作,在借调期间工资人事关系挂靠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没有领取挂靠单位的工资,其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均由个人缴交。若要回原单位上班,将涉及工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缴交问题,且该同志将于2018年10月退休,鉴于该同志情况特殊,故予以保留)。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到龄切线改非、退居二线的干部思想政治关怀,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任务分工。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需要,抽调部分切线改非对象成立工作督查组,开展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

  19.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3月11日县部署会后,县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10名干部,对全县6200多份档案集中开展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坚决杜绝干部档案缺漏、错误和造假问题。

  二是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和教育系统干部的专项审核工作,对档案缺件下发了催件通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是关于政府口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基础薄弱问题,县委组织部已会同县人社局进一步增派力量,加强技术支持,加班加点,全力以赴,确保在整改时间期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四是今后对拟提任的干部加强对个人档案及重大报告事项审核把关。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方面

  巡视组在我县巡视期间,分批向县巡视联络组移交信访件共311件。县纪委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件认真办理。

  一是统一归口办理。县纪委对巡视组移送的信访举报件统一接收登记、逐件建档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流转办,要求各承办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置。经梳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197件诉求类信访件(包含重复件)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并对检控类114件信访件(重复件18件)进行筛选归并整理,共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转办问题线索96件。

  二是加大督办力度。通过督办管理台账,对转交办件实行流向跟踪,定期和不定期督办,实时掌握办理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止目前,96件信访件已经全部初核了结。

  三是加强纪律审查。对反映问题具体经初步核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目前16件问题线索涉及40人已被立案查处,有72件问题线索经了解核实予以了结。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涉及的5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函询。同时,发挥基层纪委办案力量,由乡镇纪委对2件涉及村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件予以立案调查,并对5人予以党纪处分。

  四是突出重点正风肃纪。在巡视组的有力指导下,县纪委先后立案调查了5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案件。根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县纪委先后对上莲乡党委原书记黄一农、县国土局原局长黄德瑺、县林业局副局长林星火、县物资总公司经理唐亮、省璜镇原计生副镇长林勤等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对上述涉案的13名党员干部予以相应的党纪处分。在对林勤的调查过程中,县纪委查明其贪污上级发放给计生困难户的补助鸡苗,涉及金额26100元。县纪委已将林勤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上述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形成了强烈的反响,对党员干部形成有效震慑,充分彰显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坚定决心。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虽然,我县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我县深知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县将这次巡视和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在巩固前期整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责任进一步敲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县委和县纪委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委和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特别是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继续深入查、持续改。对前段整改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该“补课”的坚决“补课”,该“加油”的及时“加油”,建好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真正把问题台账转化为整改台账,做到精准发力、持续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跟进,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五抓五看”,以示范带动、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落实推动责任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干部群众满意。

  四是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县将以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三座新城”建设为引领,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三城联动、四化同步”战略,持续推进“八大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开展“五城同创”,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开局良好,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新闽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22371732;邮政信箱: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jwxfs732@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