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扫黑除恶持续进行中,这些黑恶行为请继续举报!

http://www.mqxww.com  2018-05-19 16:22:04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扫黑除恶”已经成为了一个热词。

  习近平说,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2018年初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以还民众一片艳阳晴天。这项行动在闽清正持续进行中,希望广大群众看清识别什么是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持续踊跃举报,让执法执纪机关给予严厉打击。

  1、在农村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干扰农村基层选举,暴力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乡恶”、“村霸”和宗教恶势力。

  2、在城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

  3、在建筑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故意毁坏、盗抢公私财物;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新建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违法犯罪。

  4、在房地产开发、资源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恶意围标,破坏生产、抢占工地、强揽工程、滥开滥采、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

  5、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或受雇他人替人摆事、的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出警队”。

  6、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等公共娱乐场所及高档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卖淫的。

  7、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煽动村民闹事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

  8、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9、发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方式:拨打报警电话110,0591-22372110,也可以关注《新闽清》微信公众号并留言。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对每一条线索成立核查组,明确责任人,依法、严格、规范核查,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