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服务企业甩掉“经营异常”帽子

http://www.mqxww.com  2018-02-13 09:18:08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2月5日下午,福州市闽清县新禧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丽清来到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将其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据了解,当天上午,李女士在建设银行办理银行账户转账业务,被告知其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法办理银行账户正常转账业务。

  据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闽清县新禧食品有限公司因2015年度报告未及时在网上公示年报信息,在2016年7月16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评价为严重失信企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公示。

  在得知情况后,闽清县新禧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当天,闽清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闽清县新禧食品有限公司,将该公司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该局还对该公司在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用等业务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导。

  据了解,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做好每年的企业年报申报等工作,以免被列入异常名录,维护好企业信息、企业信用等。

  “信用数据平台的运用,触碰企业信用画像,打通了共享通道,记录了企业在建设信用监管一张网的实践中的信用状况,褒扬了诚信企业,惩戒失信市场主体,营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环境。企业应当遵守信用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据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该局以全省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试点为契机,认真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办理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规范企业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06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08家,其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12家,移出7家。同时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 何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