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通报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http://www.mqxww.com  2016-09-04 10:43:27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9月4日上午,记者从闽清县召开的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分指挥部通报了全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住房受灾情况:据统计,“7.9”特大洪灾造成全县倒塌居民住房2142户8299间、严重损坏1295户4100间,一般损坏房屋2715户6959间,直接经济损失52.3亿元。

  2、重建对象情况:截止9月2日,全县已核实1869户重建对象,按重建原因分为:住房倒塌户998户、严重危房户685户,受地质灾害威胁户186户;按重建方式分为:选择统规统建471户、统规自建190户、分散重建1177户,城镇购房31户;按重建户类别分为:一般重建户1677户、贫困重建户192户。

  二、重建进展情况

  1、7个统规统建点建设进展情况。省璜镇省璜村统规统建点已完成塔吊安装,1#楼已完成独立基础钢筋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正在进行柱子钢筋安装,3#楼已完成土方开挖,降水井开始施工,5#楼已完成独立基础及地梁钢筋安装,成材柱梁开始模板安装。塔庄镇坂尾村统规统建点已完成4#楼基础水泥浇筑,正在安装塔吊。塔庄镇坪洋村统规统建点已完成塔吊安装,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和搭建钢筋加工厂,基础钢筋与模板正在制作。塔庄镇塔庄村统规统建点已完成塔吊基础水泥浇筑,基础已开挖1幢。坂东镇坂东村统规统建点已完成全部塔吊基础浇筑,打桩91根。坂东镇鹿角村统规统建点已完成全部塔吊基础浇筑,打桩18根。三溪乡佳垄里统规统建点已打桩32根。

  2、7个统规自建点建设进展情况。白樟镇前庄村统规自建点1#地块已完成基础浇筑6户;2#地块已完成基础浇筑5户,5户正在进行基础浇筑;3#地块已完成基础开挖2户;4#地块已完成基础浇筑2户。白中镇攸太村、珠中村、梅坂村等3个统规自建点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和放样,其中攸太村统规自建点已进场施工。池园镇丽山村重建点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坂东镇坂西村已完成“三通一平”。金沙镇鹤垱村重建点已完成“三通一平”、放样和重建点立项报备,临时用电用水已接通。

  3、分散自建建设进展情况。梅城镇分散自建6户,尚未完成选址;梅溪镇分散自建3户,其中2户已完成用地放样,1户未选址;云龙乡分散自建35户,已全部完成选址工作,已完成10户用地放样和清渣平整,1户已开挖地基;白樟镇分散自建114户,其中已完成选址111户,已完成用地放样26户,已开挖地基24户,已完成基础梁16户;金沙镇分散自建4户,已签订协议4户,已完成选址2户;白中镇分散自建64户,其中已签订协议61户,已完成选址和用地放样53户,已开挖地基40户,已完成基础梁20户;池园镇分散自建7户,已全部完成地基开挖;坂东镇分散自建561户,其中已签订协议103户,已完成选址和用地放样372户,已开挖地基65户;三溪乡分散自建38户,其中已签订协议6户,已完成选址38户,已清渣平整30户,已用地放样16户,已开挖地基1户;塔庄镇分散自建222户,其中已完成选址并签订协议145户,已完成用地放样和清渣平整86户,已开挖地基78户,已完成基础梁18户,已完成主体一层3户;省璜镇分散自建55户,其中已签订协议38户,已完成选址和用地放样52户,已完成清渣平整38户,已开挖地基3户,已完成基础梁2户;雄江镇分散自建6户,已全部签订协议并完成地基开挖,其中4户已完成基础梁;东桥镇分散自建11户,其中2户已完成选址,1户已开挖地基;桔林乡分散自建1户,已开挖地基;下祝乡分散自建5户,已全部完成基础梁,其中1户已完成主体一层。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1、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闽清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责任,倒计时安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重建任务。同时,强化督查,坚持实行周报周督查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简化办理程序,规范集中重建点项目立项审批。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办理闽清县“7.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项目立项等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简化审批手续,特事特办并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办理项目审批。同时,要强化重建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各乡镇务必按照《关于建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象档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指导重建户、村委会认真填写重建对象申请审批表、各类协议等材料,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切实做到“一户一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经得住检查验收。

  3、强化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服务。强化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图纸施工,确保所有集中重建点安全规范;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钢筋、水泥、砂石、砖块等建材质量监管,严防以次充好问题,确保质量安全。下周县里将从本县二级以上建筑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分配到受灾较重的乡镇、村开展建设业务指导,相关乡镇要做好对接,指定专人配合建筑企业人员深入各村检查指导住房重建质量和进度。

  4、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优化集中重建点内部设计的同时,统筹考虑周边给排水、道路、缆线下地等,提前做好集中重建点道路、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5、强化纪律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纪律保障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16〕53号)文件规定,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格执行“五个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