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审判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http://www.mqxww.com  2016-02-22 09:07:47   来源:梅城报

  本报讯   2015年,县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30件,审执结2966件,同比分别上升29.6%和27.7%,结案率84.02%,结案标的3.3亿元。

  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0件279人,审结209件266人。审结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案件113件125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黄赌毒”、“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传销型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61件98人,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5件7人,保障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审结侵吞套取国家涉农补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推动铁腕反腐;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失火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0件11人,促进“三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审结少年刑事案件3件3人,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50%。积极探索“三简”办案,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6件6人,平均审理期限3.5天,服判息诉率100%,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

  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矛盾解决。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73件,审结1825件,解决标的额2.6亿元,调解撤诉率39.7%。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428件,签发福州首例人身保护令,及时制止家庭暴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40件,妥善处理因经济下行引发的企业欠薪纠纷,推动劳资关系和谐。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11件,调解率68.7%,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16起,有力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审结民间借贷、企业融资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27件,妥善处理一批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案件,依法促进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妥处行政争议,推动依法治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9件,办结39件,收回各项规费5.8万元。完善行政争议判前调解、联合约谈等制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部分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保障依法公正审判,着力改进行政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动邀请党委、人大、政府参与协调重大敏感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5件。积极拓宽行政审判服务,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提供司法服务,促成“八大重点项目”用地和谐征迁5起,召开规范行政执法座谈会2场,发出司法建议3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破解执行难题,助力诚信建设。共受理执行案件1121件,执结821件,标的额6520.4万元。强化执行强制措施,首次利用全省司法查控系统进行布控,成功异地拘留被执行人1人,当场兑现债务32万元;首次利用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边控措施,执结2起7年旧案。规范执行案件管理,将历年来未执结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逐一恢复执行,80多名债务人慑于压力主动清偿欠款。增强信用惩戒作用,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县司法局、县委文明办联合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外墙设立大型LED高清显示屏,滚动播放10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121名“老赖”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司法拘留31人,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8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2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3名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推进网络司法拍卖,通过网络平台成功拍卖房产、车辆、林权、股权等标的物10件,成交金额1000万元。(本报记者  黄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