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司法所:鼓励社区矫正人员自主创业

http://www.mqxww.com  2015-12-01 15:26:26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邓某浜是闽清县梅溪司法所一名社区服刑人员,2009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4月获得假释。回到家中后,罪犯的身份使邓某浜心理负担较重,消极自卑的情绪严重,加上刚出狱没有工作,邓某浜的生活非常困难,对社区矫正工作也较为抵触。

  针对邓某浜的个人及家庭情况,梅溪司法所组成了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确定从思想帮教及引导就业两个方面着手对邓某浜进行帮扶。工作人员经常走访邓某浜的家庭,与其谈心交流,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尊重理解和真情帮助下,邓某浜抵触情绪逐渐消失,融入社会的信心逐步树立。回归社会的路程并不顺利,邓某浜当过KTV的服务员,摆过烧烤摊,但因身份特殊、缺少经验,都没干多久。工作人员在一次谈心中,了解到他曾经学习过制作鱼丸,就鼓励他自主创业,开一家鱼丸作坊,同时,向县司法局申请批准给他假期,用于去福州购买设备和学习技术。鱼丸作坊正式开业后,工作人员又积极帮助邓某浜联系销路。目前,邓某浜的作坊已经步入正轨,有了稳定的收入。(闽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