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梅邑】民工工资被拖欠 人民调解化纠纷

http://www.mqxww.com  2022-01-21 08:49:35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案情简介

福建省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宣告项目停产停工,拖欠23名农民工各项劳动报酬12余万元。因该公司濒临破产没有资金,23名农民工反反复复讨薪,但追索劳动报酬都无功而返。

调解过程

人民调解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先行安抚23名农民工的情绪,当即表示充分理解他们此刻的心情,会积极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公司负责人约至调解调委会。

公司负责人到调委会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先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协谈。了解到该公司母公司的老板是本地知名乡贤,为发展家乡旅游资源带动家乡父老共同致富,经过前期调研后,决定在本地成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旅游项目,但因疫情影响,该公司几乎没有收入,一直出于亏损状态,才导致现在停产停工的局面。

调解员掌握情况后,首先向公司负责人解释,根据国务院最新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这23名农民工有些是与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有些是劳务关系,他们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举报,更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甚至若不及时归还农民工劳动报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收到举报并查证属实后,是有权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同时会影响公司的征信,对公司未来发展不利,希望公司认真考虑。随后,调解员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从23名农民工的现状开展,描述农民工的打工不易,希望公司换位思考,多理解农民工的难处。最后,调解员还以案释法,向公司负责人陈述各种未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例,不仅法律不允许,还会对公司的名声造成恶劣的影响。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理解农民工打工不易,公司也不想拖欠他们劳动报酬,但确实因疫情缘故导致公司入不敷出,没有资金偿还,会积极向母公司协调解决这23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调解员也表示理解公司现状,但再难也不能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此次初步调解因公司确实无力返还农民工劳动报酬导致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员表示会时时跟进此事,时时分享事情进展情况,让双方都耐心等待。

第二次调解在司法局、人社局、镇政府等部门与案涉母公司协调下,最终母公司同意派代表前往调委会与23农民工协调解决劳动报酬。人民调解员、劳动仲裁调解员先行到调委会后,明确调解方案,首先与母公司代表就返还劳动报酬金额、期限、方式进行协商。随后,两方调解员按照不同法律关系,将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进行分流调解,由劳动仲裁调解员针对劳动合同关系做出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书,由人民调解员针对劳务关系做出人民调解协议,同时在劳动报酬方面,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调解模式,就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后,为提高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避免出现二次纠纷,在做出人民调解协议后立即申请司法确认,做到当天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当天申请司法确认,进一步保障调解协议的效力,让农民工更加心安。

调解结果

经过两方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并强调利弊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用工方同意支付23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2万余元。

案例点评

拖欠劳动报酬是这几年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加之大部分务工人员法律意识不高,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大部分务工人员迫于生计,不得不另谋出路,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维权,甚至有些人员会通过相对偏激的方式主张权益。面对此类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纠纷,必须要熟练的运用调解技巧,先行安抚务工人员的情绪,表明态度和立场,再深入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时时向务工人员分享调解工作的进展情况,让务工人员进一步感受到调解员是真心在帮助他们。

同时,调解员主动作为,积极与用工方协调,并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以案释法,让用工方明白拖欠劳动报酬导致的法律后果及社会负面影响,再辅以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让用工方换位思考,进一步意识到务工人员的难处,最后更要站在用工方的角度表达他们因疫情缘故经营的不易,但再苦也不能苦了自己的员工。总之,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案释法,辅以专业的调解技巧,彻底让当事双方感同身受,时刻普法,做到让更多人知法、遵法、守法,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基层,杜绝产生新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