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婚姻登记严重失信 将受联合惩戒

http://www.mqxww.com  2020-01-13 08:37:22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闽清县民政局获悉,四类在婚姻登记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将受到9项联合惩戒,其中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闽清县民政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

  联合惩戒的四类对象是:第一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第二类,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第三类,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第四类,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上述四类行为经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认定后,通过“信用福州”门户网站或其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后,联合惩戒的部门依法依规对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这9项惩戒措施包括:1。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2.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3.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限制列入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候选人。5.限制参与相关行业的评先、评优。6.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7.作为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选聘评审专家的审慎性参考。8.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参考。9.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闽清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苏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