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闽清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号禁火令

http://www.mqxww.com  2020-01-09 08:56:44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0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0]1号)相关要求,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林区稳定,切实按照橙色预警响应规定,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出问题,经研究决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自1月9日至1月16日止。如遇天气变化,由县政府宣布解除或延长禁火期。

  二、全县均属禁火区范围。

  三、禁火令发布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各乡镇巡查扑火队、护林员应进山巡逻,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各村护林员、农民林业技术员应在主要进山路口、火灾多发地段死看硬守,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五、在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期间,凡违章野外用火者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给予个人200--3000元、单位10000--50000元的罚款,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天以下拘留,坚决执行以法治火。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