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闽清广大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

http://www.mqxww.com  2018-06-08 16:22:57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闽清广大电动车车主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无牌、无证、无基础登记信息等原因致使超标电动车上路、闯红灯、加装遮阳伞、逆行、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多发,进而导致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6月2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一律予以扣留车辆;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的一律拆除收缴;电动四轮车、燃油助力车等违法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予以拘留。

  请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查询方式:e福州APP或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但尚未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车主6月2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大厅办理注册登记,地点:闽清县梅城镇溪口大街192号,咨询电话:22373989。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望广大电动车车主相互转告,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请务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并经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积极支持配合公安交警工作,自觉抵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维护者,珍惜幸福、珍爱生命,努力共建共享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祝大家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闽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