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http://www.mqxww.com  2018-03-19 08:13:15  

  闽清新闻网讯 2018年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在乃裳广场举办“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县消委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综治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邮政储蓄、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盐业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人民银行、国泰君安、人寿保险、财产保险、鑫源公司等单位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台、悬挂宣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法规、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知识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虽然大雨导致乃裳广场人流量减少,但仍有不少市民有所收获。“之前买到劣质的东西,一般都选择不追究,但是通过这次活动,我认识到了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以及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义。”市民黄先生表示。

  为积极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范围,当日,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并在流通领域对电气产品(如开关、插座)、眼镜产品、小家电等与“美好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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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7年共受理消费咨询1384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398件,涉及争议金额205.4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74万元,办结率100%。同时规范举报流转和告知文书,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提高消费维权调处成功率和回访满意率。(文/黄冰蕾 图/龚炜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