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闽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可以缴费了,点赞微信缴费!

http://www.mqxww.com  2017-09-21 09:14:23   来源:闽清新闻网

  近日,记者在福州医保中心闽清管理部获悉,2018年度闽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可以缴费了,缴费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县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的在校学生;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县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村委会、社区证明);原经省政府同意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驻县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在首次参保登记方面: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市医保闽清管理部办理参保;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户为单位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长期居住在梅(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在续保缴费方式方面:可在村(居)委会缴费;可银行缴费,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限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农业银行或海峡银行网点办理续保缴费,开通农行网银的可用网银缴费;可个账代扣,我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闽清管理部服务窗口签订《个账代缴协议书》,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可药店缴费,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为两名以内家属续缴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微信缴费,福州市参保人员(含职工医保、原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微信关注“福州医疗保障”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大厅”进入“认证绑定”(需填写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绑定个人的参保信息后,可为本人或他人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