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qxww.com 2017-09-19 17:17:27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编者按:一篇短文,20年移风易俗路。县政协退休老干部 黄胤的远见卓识,他的崇尚科学、破除陋习的高风亮节,在全面开展移风易俗的今天,值得我们当做一面镜子,照照自己有哪些不足,指引我们前行,在全社会树立文明的新风尚。
我是个闽清县政协退休干部。在职时分管提案委工作。在调研视察活动中,我听到群众关于“死人死不起(指厚葬花钱大),‘殡改’燃眉急”的强烈呼声。1997年3月,我曾向县政协递交了一份《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的建议意见》的提案,得到了县政府和民政局的充分肯定与支持,也得到我老娘与老伴和子女等家人的认同。
2001年秋、冬,我90岁的老娘与70岁的老伴相继去世。我和家人按照她们生前遗愿,并带头践行我的提案:简办丧事,遗体火化,不用棺材,不建坟墓,骨灰回归自然。同时,我也说服老娘和老伴娘家的亲戚,取得共识与配合。只开个追悼会,即将遗体运往福州殡仪馆火化(当时闽清尚未建火葬场,未实行“殡改”),骨灰暂寄殡仪馆等待民政殡改部门统一安排,回归自然。
2002年春,我从《福州晚报》获悉:4月2日将举办福州市首届花葬活动。我立即到县民政局找分管领导,请其为我挂电话向市民政局殡管处和承办单位“三山陵园”联系报名。之后,我按通知前往签订合同。
4月2日,我如愿以偿到“三山陵园”参加花葬活动。在庄严、肃穆的仪式中,我受托代表丧葬家属发言,对这一体现高雅、尊重、关怀人性,回归自然的花葬形式,表示欢迎与拥护。当时,为表达我的由衷感慨,即兴说了段顺口溜:“殡葬改革真重要,花葬更比海葬妙;实现逝者生前愿,山花烂漫丛中笑”。博得了在场者的热烈掌声与认同。
在活动仪式前后,我接受了省、市电视台、报社记者的采访。事后,省、市电视台和《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建经济快报》、《福州晚报》以及我县的《梅城报》、电视台等许多新闻媒体都及时给予报道并附现场拍照。这不仅给我以鼓舞鞭策,也给我家乡的父老乡亲带来良好效应。有的政协委员还特地打电话给我,说我是“说到做到的提案者,殡葬改革的带头人”。有位回乡定居的老台胞夸我做得对,并表示在他百年之后,也不用棺材,遗体火化。
总之,“殡改”是一项利国利民、适潮流、合国情、顺民心的新变革。它对倡导文明、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净化社会环境、节省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同年秋,我应邀参加福州市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荣获福州市民政局、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联合颁发的“先进个人”的《荣誉证书》与奖金,并安排我在会上发言。
2004年,我县推行殡葬改革伊始,我撰写的《勇当殡葬改革的促进派》一文在《梅城报》发表,为推进殡改工作鼓与呼,为之尽了一点棉薄之力。
清明时节倍思亲。近几年来,我改变了以往驱车前往“三山陵园”的祭奠先人的形式,代之以撰写诗·词·联上网祭奠,以寄托哀思。这也是一种移风易俗的良好方式。如今年清明节前夕,我写首“网祭清明诗(七律)——致先母亡妻:“首参花葬十多春,婆媳生前意愿同。省地节资生态美,卫生环保世情通。移风易俗怀新念,上网题诗送太空。毋用冥钱香烛炮,清明祭奠出由衷”。
但,我以为比“殡改”更好的还是遗体捐献。为此,我于2014年7月,到县红十字会填写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登记表》,经儿子、后老伴签字同意后分别寄给福州市红十字会与福建医科大学(接收单位),用挂号信寄去(附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此外我还留有遗言与录音备查。我志愿把遗体捐献给“医大”作为科研、教学使用,这样既可实现人生价值,也有利社会,可谓两全其美。深盼有更多有识之士的认同、支持,也积极参与!(文/图 黄胤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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