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闽清】奶奶未尽监护职责,一岁多男童落水溺亡

http://www.mqxww.com  2017-08-30 15:27:10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近日,闽清法院少年庭就“奶奶未尽监护职责,一岁多男童落鱼塘溺亡”案件作出判决,判定奶奶对男童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被告方鱼塘管理者不承担责任。

  2016年12月18日,闽清一男童的奶奶带着孩子回自己的娘家,却将一周岁多的男童独自留在门前的土堆上玩耍。不久后发现男童失踪报警,警方在屋后的鱼塘中发现已溺水的男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男童父母起诉邻居对鱼塘管理不当,导致男童死亡,侵害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37万多元。但是邻居认为自己的鱼塘并不是观赏用的鱼塘,也没有设置在公共区域,鱼塘的防护墙最低的一面也有快一米,一岁多的小孩是不可能自己爬进去的,是孩子的奶奶没有监护到位。法院经审理认为男童的奶奶带着一岁多的男童外出,作为男童的临时监护人,却没有尽到紧密监护的义务,应当对男童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被告方对鱼塘的管理不存在过失,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前,因监护人对儿童监护不当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件也时有报道,例如因疏于监护,导致儿童从电梯坠落、从高楼坠落等惨案。儿童欠缺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危险认识能力,监护人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对潜在的危险应处处留意、时时警惕,以免因一时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闽清县人民法院 方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