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qxww.com 2023-10-07 11:49:58
闽清新闻网讯 9月27日至28日,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久兴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建恒、陈淑玲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华智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树东,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高理銮,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雨,县监委、县法院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91件建议。经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100%。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5件(A类件,占比49.45%),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1件(B类件,占比45.05%),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或留给有关部门参考的有5件(C类件,占比5.49%)。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办理好代表建议就是尊重代表权利,就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县政府及承办单位要开拓创新,深入研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建议,县政府要牵头办;对代表反复提、问题容易反复反弹的建议,要长期办;对资金投入大、社会效益明显的建议,要谋划办;对资金投入小、群众呼声高的建议,要圆满办;切实让代表建议办理“花开有果”,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等8家代表建议“办理大户”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把乡村振兴作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立足闽清的自然禀赋、人文资源和农业特点等,持续探索适合闽清发展的乡村振兴模式,奋力打造乡村振兴“闽清样板”。2022年闽清县乡村振兴“反响度”“获得感”均名列全省前十。
执法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聚力产业振兴,加快形成乡村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瓶颈制约;要进一步创新人才模式,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要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文旅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指出,我县共有土地面积149435.39公顷;矿种种类较齐全,但资源总量不足,叶腊石、高岭土、地热、矿泉水等资源相对丰富;河网水系发达,流域面积1598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量4991立方米;林地面积115669.63公顷,森林覆盖率68.19%。
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这是依法行使国有自然资源监督职权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有利于加强国有自然资源和资产的监管,促进我县自然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完整保护。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会议还书面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22年以来,全县上下围绕“产业兴城”,通过统筹全员招商、锚定招商方向、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打开招商局面,壮大产业集群,夯实基础工作。2022年通过市级认定的招商项目193项,总投资额380亿元;2023年上半年通过市级认定的招商项目29项,总投资额62.61亿元。2022年以来,成功出让19宗建设用地,总面积594.5亩。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我县重视古厝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闽清古厝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闽清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持续推进涵盖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老街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的闽清古厝保护工作,不断促进城镇建设与古厝保护深度融合发展。目前我县拥有大量优秀的古厝古建筑,其中不可移动文物597处,历史建筑125处,传统风貌建筑23处,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35个,特色历史文化街区1处。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公安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我县根据警务机制试点改革要求,持续优化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控制室”改革,健全“一室牵动两队、两队互为协同”的基层警务体系。机制改革以来,全县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7.2%,侵财类可防性警情同比下降14.2%,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5.9%。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我县宗教名人辈出,宗教文化底蕴深厚,有道教南宗创始人“白玉蟾”、福建名僧“古月禅师”、海峡两岸居民保护神“张圣君”,有白云寺、白岩寺、张圣君祖殿等著名场所,张圣君“游田了”民俗活动还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闽清)述职报告。市人大代表吴贤德、陈忠霖、孙利、赵春荣、鄢荣、余永俤、韩芝玲、陈英伟、余传庆、郑航、张仰枝、刘荣等作了书面述职,刘久兴、刘振、吴增、吴良希、许丽珍、吴丽青、姚朝响、黄盛敏、毛旭樱、裴锦泽、朱光楠、刘木火、钱晓光等作了口头述职,报告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的学习、履职、本职工作等方面情况。
会议提出,市人大代表要以这次述职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守“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保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信心,守护“人民至上、一切为人民服务”的真心,更加积极投身“三争三领,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加快建设幸福新福州、新闽清贡献力量。
会议根据林海涛同志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其辞去县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黄敬清等同志的职务;根据县政府县长赵春荣的提请,决定任免余龙等同志的职务;根据县监委主任郑航的提请,免去陈东峰同志的职务;根据县法院院长张行亮的提请,免去俞桂天同志的职务;根据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雨的提请,任免邱晋之等同志的职务。(闽清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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