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http://www.mqxww.com  2015-06-10 16:43:40   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闽清县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贯彻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5〕16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制定本要点。

  一、完善决策机制,增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应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增加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规定。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经法律顾问或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由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年内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应当选择1件以上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牵头,县监察局、效能办、法制办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探索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动条件成熟的单位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已经整合的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海域管理、文化旅游、农林水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编办牵头,法制办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逐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事项全部进网办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字办、法制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金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监察局牵头,县编办、法制办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未经法定机关审定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机关不得实施。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不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机制,大力推动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字办、编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

  六、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与省法院第二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好重点信访积案集中评查评审和化解工作。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信访问题解决和终结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涉及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法制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提高备案审查效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制定机关法律顾问或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局(委、办)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全面及时报备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落实规范性文件2年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数字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增强建设法治政府能力。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执行县政府常务会议、局(委、办)务会议安排学法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各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全面提升法制机构工作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效能办、人社局牵头,县编办、法制办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