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刑四年

http://www.mqxww.com  2019-01-09 08:06:37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近日,闽清男子余某在家里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被查获,闽清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四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26日,闽清县公安局在余某的家中当场查获自制单管枪支疑似物五支、半成品枪支疑似物一支以及枪托、自制子弹疑似物23发、射钉枪子弹、钢管、制枪工具等物。经查,这些枪支是余某利用钢管、锤子等工具加工而成。经鉴定,从余某家中查获的枪支中两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2016年10月左右,被告人余某将一支射钉枪改造的枪支贩卖给聂某。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的行为触犯了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闽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二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余某向聂某非法贩卖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因公诉机关仅提供聂某的证言作为证据,被告人余某对该事实予以否认,公诉机关亦未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加以印证,故指控被告人余某非法买卖枪支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经过综合考虑被告人余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悔罪表现,决定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