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宪法宣誓制度首次“亮相”

http://www.mqxww.com  2016-01-25 09:16:56   来源:梅城报

  本报讯   1月20日上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子升,党组书记刘久兴,副主任王强、陈孝贤、陈婉霞、黄坚及全体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闽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和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了闽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审议了闽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闽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闽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决定免去赵春荣的副县长职务,任命杨大兴为闽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接受李杰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李曦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县法院副院长李曦代理院长职务。会上杨大兴和李曦作了任职设想报告,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杨大兴和李曦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通过后,我县首次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前公开宣誓,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报记者 吴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