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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动产损毁——抵扣税收有政策

http://www.mqxww.com  2016-08-09 22:27:35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记者从闽清县国税局了解到,针对“7.9”特大洪灾企业生产厂房、办公用房、仓库损毁倒塌严重,税务部门主动上门宣传关于不动产抵扣政策规定,辅导企业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并及时进行抵扣。闽清国税政策特别指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根据前期不动产损毁情况统计,该项营改增新政策可以为全县受灾企业基础设施重建带来近2000万的抵扣税款,助力企业灾后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