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毁林种果!查处!

http://www.mqxww.com  2021-04-06 10:16:44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 “毁林种果,未经批准也是会受到处罚的。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有牢狱之灾。”

  近日,记者从闽清县林业局了解到这么一起案件:闽清县雄江镇尚坑村村民陈某锵于2005年至2018年间在雄江镇尚坑村大王坑山场擅自将生态林中的灌木林毁去改种为橄榄树,造成林地破坏。

  县林业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该事件后予以立案。经执法人员查实,陈某锵将生态林中的灌木林改造成经济林未办理相关手续,存在违法行为。经第三方鉴定后,认定被改种林地面积共12950平方米。2020年11月6日,县林业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出处以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毁林可能涉及到犯罪!”据了解,《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期,闽清县林业局在组织力量加强对闽江干流沿岸沿线的林地巡查,特别是加强闽江干流沿线毁林种果行为的巡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查处。(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吴广钟、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