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烟花爆竹监管 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www.mqxww.com  2024-02-09 08:55:34  

闽清新闻网讯  春节、元宵临近,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入旺季,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闽清县应急管理局与县公安局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检查。

1月12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在池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现场查扣烟花221件,目前该案由治安大队受理。

2月1日,县应急管理局针对香烛店,小卖铺等开展突击检查,发现1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目前已立案查处。

2月4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在坂东镇查获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2月6日,梅城发现1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目前该案已交由县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

2月7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在下祝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发现3家门店存在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对现场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扣,目前上述案件已由县公安局受理。

下一步,县烟花办将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监督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户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坚决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