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http://www.mqxww.com  2020-03-15 10:13:55   来源:闽清新闻网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全面依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是全县房屋安全结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3月7日晚发生在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的坍塌事故教训惨痛。“两违”建筑安全隐患是城市的“定时炸弹”,一旦引发事故,房屋所有人将承担法律责任,“两违”行为法纪不容、于民有害。

  为进一步增强“两违”整治工作的政治性、纪律性和严肃性,推进全县房屋安全结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响应、率先行动,当好示范者、宣传者、实践者。

  一、带头示范表率,全力推动“两违”整治专项行动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支持“两违”整治行动,主动拆除涉及自身的“两违”建筑;带头管好家人,及时提醒、制止身边的“两违”行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的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其主动拆除;带头深入村居邻里开展走访,宣传解答,积极向群众阐明有关政策规定,营造支持“两违”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严守纪律规矩,着力维护“两违”整治良好秩序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准曲解政策,反面宣传、散布各类妨碍整治的言论或信息;不准滥用职权,索贿受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优亲厚友;不准瞒报虚报、弄虚作假、包庇亲朋好友的“两违”行为,煽动、组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不准占地、私搭加建,在消除存量过程中出现新的“两违”行为。“两违”整治工作具体承办部门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存在“两违”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论是新增、历史“两违”,都要客观如实反映情况,自行拆除,恢复原貌。

  三、强化执规执纪,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查处

  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存在“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拆除的,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拒不履行自行拆除工作的党员干部,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督促其履行。对故意漏报、瞒报、拒不整改的、参与、支持、包庇“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组织、煽动、支持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妨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聚众闹事而影响整治工作的,按扫黑除恶有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闽清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