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2018年闽清空气质量考核位居全市前列

http://www.mqxww.com  2019-01-15 10:37:15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讯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统计,2018年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优良天数比例高达99.2%,列全市第二名。其中,优级天数创历史新高有233天,比去年同期多30天。我县空气质量考评绩效得分1350.5分,位列全市第3名,在各县(市)排名较去年同期上升2位。

  全年六项污染物均值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1%。

  2018年,我县坚持精准治污,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空间布局四大结构调整,狠抓控煤、控新建项目、控工业污染、控尘和控污染应急措施等“五控”治理,形成了一套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的“组合拳”,以扎实措施捍卫“闽清蓝”,主要措施:

  一、问题导向,推进全面煤改气

  制定《闽清县建陶企业全面煤改天然气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改燃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改燃工作;县领导多次召集相关企业家召开煤改气动员部署会,坚定县委县政府煤改气决心;县工信、生态环境、应急、人社等部门不断加大入企宣传力度,并做好了执法等全面预案;闽清广安天然气公司持续加大管网建设等提升供气能力,保障全面改燃用气需求。建陶行业全面“煤改气”这一长期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源头控制,严把环境准入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污染产生,使生态环境监管真正从末端管理走向前端决策,为闽清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服务。201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9个,均符合绿色发展要求。

  三、严格监管,保持执法强态势

  深入开展“清水蓝天”“利剑”等环保专项行动,结合“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强化环境隐患排查、重点流域水环境监察、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查等日常监管。2018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件,处罚款216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9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2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有效打击了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