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官信箱】法院能支持的最高借款利率是多少?

http://www.mqxww.com  2019-01-07 08:14:14   来源:闽清新闻网

  闽清新闻网解法律之惑,释案例之疑。闽清法院庞法官走进闽清县广播电视台《梅溪说法》栏目,当起“法治主播”,为听众朋友们解答身边的法律问题,上期节目庞法官为大家解答借条与欠条的区别,这期节目庞法官要为大家解答什么法律问题呢?别走开,继续跟随庞法官学法律知识!

  主持人:在上一期的节目中,我们谈过了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有一位姓黄的听众朋友向我们反映说,自己因手头比较紧,想要向朋友借一点钱,他的朋友向他提出月利息2.5%,黄先生想咨询下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当如何计算?法院能支持的最高利率是多少?

  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法院支持的利率最多不超过年利率24%的(即月利率2%)。

  主持人:如果约定超过24%了,法院都不会支持?

  庞法官:对。

  主持人:那如果当事人已经支付了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呢?可以主张返还吗?或者抵扣本金?

  庞法官:那就要分情况而定了。如果你支付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36%,那么在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返还或者抵扣本金的。

  主持人:还有一种情况是?

  庞法官:如果支付的利息甚至超过了年利率36%,那么法律明确规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支付了该部分利息的,可以请求返还,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主持人:那如果借条中没有载明有关利息的约定呢?

  庞法官:那么本着民间借贷互通有无,方便生产生活的基本立法精神,法律规定,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以促进社会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主持人:黄先生说的月利率2.5%是否合法呢?

  庞法官:黄先生所说的年利率已经达到30%,明显超过了年利率24%。

  主持人:假设黄先生已经出具借条,并按照月利率2.5%还款三个月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庞法官:对黄先生已经支付的超过月利率2%的部分,没有权利再主张返还,还未支付的部分,建议黄先生与朋友协商按照月利率2%计算,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