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2015年12月2日通过)

http://www.mqxww.com  2015-12-07 09:35:42   来源:梅城报

  

       2015年12月2日,中国共产党闽清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梅城召开。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县委书记肖华代表县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在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制定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充分肯定县委一年来的工作。一致认为,在中央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重大战略机遇期,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深入实施“三城联动、四化同步”战略,持续推进“八大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注重民生保障,加强生态保护,强化作风建设,全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乡面貌深刻变化,社会安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会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认为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坚持“三城联动、四化同步”, 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强党建等工作,全力推动闽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会认为,“十三五”时期,是闽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在更高起点加速推进跨越赶超的关键期。全会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为我县发展既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复杂的困难挑战。我们要切实增强加快“十三五”闽清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顺应时代发展的大趋势,跑好“十三五”接力棒,努力推动闽清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跨越赶超为主题,以三座新城为引领,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擎,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的,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新闽清。

  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更加协调,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取得较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全会强调,实现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坚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合作共赢、开放发展,坚持民生为本、共享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打造闽清产业升级版;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突出“大城关”引领,促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闽清,努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抓住新一轮开放机遇,增强经济发展新优势;加强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着力建设法治闽清。

  全会强调,加强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不断提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升能力、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狠抓落实,从严从实、转变作风,激发活力、凝聚合力,确保“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加快推动闽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新闽清而努力奋斗!